山东蝴蝶翅动
有关南郊赏赐的争辩,不是司马光与王安石第一次出现分歧,当然,也绝不是最后一次。在此之前,熙宁元年(1068)夏末,围绕着一起谋杀案件的判决,司马光与王安石已经发生了第一次重大分歧。山东女子阿云谋杀丈夫韦阿大未遂,致其重伤,司马光主张当杀,王安石认为可活。这本来是一桩普通刑事案件的判决,事关一个女人的生死,可是却引发了一场有关司法原则的大讨论,皇帝、宰相、法官、台谏官……整个国家最有权势、最有学问的人尽数卷入。最终,皇帝出面做了终审裁判,却无法说服大多数官僚,包括司马光在内的很多人继续抱持反对立场。在这场讨论之中,司马光与王安石针锋相对,官僚集团发生分裂,皇帝显出了私心,宋朝政治的走向正在发生着偏移。这就像是现代人熟知的“蝴蝶效应”:一只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那个叫阿云的女人犯下的罪,经过一系列的反应之后,最终影响了宋朝政治的走向。
那么,同样的案情,司马光与王安石依据同样的法律条文,怎么会做出如此生死悬隔的判决?究竟谁对谁错?他们都不是法官,而是翰林学士—皇帝的文学侍从、高级秘书兼顾问,两名翰林学士为什么会卷入到一场司法争论中来?
杀夫案惹争论
这桩谋杀案发生在山东登州的一个小村庄,时间应当是治平四年(1067)夏天。案发当晚,村民韦阿大睡在了自家田头的窝棚里。阿大新婚,正该是浓情蜜意的时候,为什么不在家里搂着漂亮媳妇睡觉,却要睡到田里来呢?可能是天气太热,也可能是地里种着甜瓜一类可以直接换钱的经济作物,接近成熟需要看管,以防偷盗—这在北方农村很常见。总之,那天晚上,阿大睡在了田头,睡得很沉。到了后半夜,突然有人手持腰刀摸进窝棚,朝着阿大就是一通乱砍。阿大猝不及防,中了将近十刀,虽得不死,却被生生剁去一根手指,身受重伤,浑身血污,奄奄一息,幸好有起早下地干活的邻人发现,这才捡回命来,被人抬回家去。阿大的新婚妻子阿云来开了门,见阿大如此,脸上闪过一丝嫌恶,身体也不由自主地向后躲闪。阿云貌美,阿大猥琐,自从成亲,邻居们就没见阿云给过阿大好脸色。可是,人都到这般田地了,做妻子的竟然是这般做派,也实在是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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