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东汉末年州成为郡以上一级行政区划之后,一直到西晋,州、郡、县的设置都是比较正常和有规可寻的。以西晋初年为例,当时有十九个州、一百七十一个郡国、一千二百三十二个县。平均每州管辖八九郡,每郡统领七八县,从管理的幅度上说,比例基本适当。但是这种常规,在经历了东晋南北朝之后,已被破坏殆尽了。
南北朝时期,在州的数目增长的同时,郡也增加了不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当时的现实情况造成的。其时,南北之间长期处于分裂状态,战乱不断。这样就会使得在战争中立下功劳的武将与对方降将的人数随之增多起来,而政府对他们自然是要论功行赏的。在当时,奖掖这些人的一个通行办法,就是封给他们各自一个州剌史或者是郡太守。但是,每个政权的地盘有限,为了有足够多的州剌史或者郡太守空缺以便封赏,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把现有的州、郡的区域划小,留出空间,以建立更多的州郡。因此州郡的数量便渐渐增多起来。
不过,在南朝梁前期,州郡数目的增长还不十分严重。据史书记载,在梁天监元年(502年)一共设置有二十三个州、二百二十六个郡、一千三百个县,但是不到五十年的光景,情形便大不一样了,州郡数目的膨胀已经发展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梁中大同元年(546年)有一百零三个州、五百八十六个郡。
北朝州郡的滥置,一点也不比南朝的逊色。北魏统一北方后,州还不到二十个,但是到了孝文帝当政的晚期,州已超过了八十个。北魏分裂为东、西魏之后,两个政权共有一百一十余州、四百一十多个郡。此时,南北朝合计,州的数目已达两百多,郡数则接近一千,与二百五十年前的西晋相比,州、郡的增长都不低于十倍。这时有不少的州只管辖一两个郡,一郡只统管两三个或一两个县,有的州竟然没有县可领,有的仅存一个名目而已。史书上就记载南齐在汉中地所设的梁州共辖有六十五郡,其中有四十五郡竟然是荒芜之地或者是没有民户。另外,还出现了两州合管一郡,或者是两郡共领一县的“双头州郡”。州、郡设置之滥,可以说到了极点。另外,北朝在大量设置州郡的同时,还滥设官吏,尤其是州刺史,居然一州就要设置三个。由于州刺史的增加,使得郡太守逐渐不再管理具体的事物,变成了闲员。这就为日后隋文帝统一之后,进行行政区划改革、废郡而实行州县二级制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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