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炖大骨的香味在厨房中来回翻滚,就如同是那煮沸的汤一样,咕嘟咕嘟,一波又一波的香味直接在厨房里搏动,实在是诱||人得很。就连叶陵自己也被馋得直咽口水。
这种连着骨头的肉其实真正能吃的分量并不多,但真的,架不住香啊。
据说在所有肉类部位当中,最甜美好吃的就是连着骨头的这点连骨肉。叶陵在这些年的吃饭生涯当中,确实也有同样的感受——排骨总归是比瘦肉要更香。
和芬利尔作交换用的大骨头还得炖煮一段时间,叶陵确保味道足够以后,就不需要再过于关注那锅的状况了,只需要中火慢炖,不要一下子将锅烧糊了即可。大概每隔二十分钟,打开锅盖看一看情况,然后搅拌一下,适时添点水即可。
这么一锅炖大骨,直接就勾起了叶陵的馋虫来,让他突然开始想念各种排骨。
他自己就是厨子,想要吃什么,不需要多犹豫,直接就给安排上。
身为一个大吃货省出身的人,叶陵最熟悉的排骨烹饪方式便是清蒸。只不过,在后续的人生中,他又行走了不少地方,也学会了不少其他排骨的做法。
叶陵清点了一下今天剩余的食材,发现除了他丢进锅里的那些大骨以外,光是虎首八爪兽的排骨就有好几十斤。只要不算上乔三岁,应该是够亨格村的村民们食用了。
至于说乔三岁——那不是还有上百斤的章鱼触手嘛。将这些触手全都切好做成各种章鱼汤、烤章鱼、煎章鱼……估计是足够乔三岁吃了。反正乔三岁也不太挑嘴。
由于手头的排骨原材料实在是太多,叶陵稍微计算了一下自己会的几种排骨的做法,打算将比较有特色的酸、甜、咸、辣这四种排骨都做一份,是一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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