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某些理由,李奇比裘蒂先出大门。他这个年纪的人,大多都还保有一些美式礼节,如果在平常,他可能会让她走在前面,不过他还是会视情况决定是否展现这种骑士精神。首先,这是裘蒂的房子,不是他的,所以她是主人而他是客人;另外,他们走出门后,她还要回头锁门。因此,他比裘蒂先走出大门,而那两个等在外面的人也最先看到他。
解决那个大块头,把雅各太太带回来。这是荷比吩咐的。躲在左边那人已经绷紧神经准备好,他探头看了一眼,马上采取行动。一开始,他先感觉到有人打开前门,把纱门往外推,然后看见大块头先走出来,于是他朝着大块头开枪。
右边那人躲的位置就不怎么理想了:纱门正好在他面前吱吱嘎嘎地打开。虽然这面尼龙纱网只能挡蚊子,不能挡子弹,但因为他是右手持枪,纱门往外开时,门框的行进方向刚好挡住他举枪的动作。他稍微迟疑了一下,然后仓卒起身往纱门移动。他用左手反手把纱门往自己的方向拉,右半身往左边转,举起枪要瞄准李奇。
此时,李奇已经下意识地做出本能反应。他快三十九岁了,过去的三十五年间,从孩提时代隐约的模糊印象开始,没有一项记忆是跟军队无关的——他的父亲、父亲的朋友、他自己,还有他的朋友,全都跟军中有关系。他从不知道安稳的感觉是什么:他从没在任何学校待过一年以上,也从没当过朝九晚五的规律上班族,对他来说,所有事情都有可能突然起变化,难以预料。在他的脑中,有一块区域特别发达,能让他对眼前发生的事完全不感讶异:在这片宁静的纽约郊区,他才刚走出大门,就看见两个上次在两千英里外的西屿遇到的家伙,而且他们就蹲在门外埋伏,现在拿着九〇手枪要瞄准他。李奇没被吓到,也不觉得惊讶,完全不害怕或是慌张。他没有愣在原地,没有迟疑,也没有手足无措。眼前的情况对他来说,只是个非常普通的问题,就像个几何图形,里头牵涉了时间、空间、角度、坚硬的子弹与血肉之躯这几个因素,而他要做的,只是做出直觉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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