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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命运的背景 三、张明儒:婚姻问题、妇女工作,是当时部队的“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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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以前众说纷纭,真实的情况很难了解。我四三年参加革命,后来当过新疆军区政治部主任,副政委,有条件找到有关资料,我写过一篇回忆文章,叫《解放初期的新疆女兵》,在这篇文章中,我对当年新疆部队的婚姻情况和女兵的情况作了披露。

当时部队的婚姻状况是这样的:师以上干部多数已婚,个别未婚;团级干部少数的结了婚,多数未婚;营以下干部及战士,除个别入伍前在家乡结了婚外,绝大多数尚未婚配。年龄普遍较大,师级干部多数三十多岁,团干部多数三十岁上下,营以下干部多数是二十多岁,少数三十多岁。

我国过去传统的婚姻观念是早婚早得子,养儿防终身。以早婚为富为荣,晚婚为贫为耻。农村里的男女是“十五十六把婚嫁,十七十八抱娃娃”,一些山区有的在十三四岁就结了婚。那时二三十岁的人没有结婚,在人们心目中,就像现在四五十岁没结婚的人一样,不只是大龄青年,简直成了老龄青年了。

当时部队干部战士对婚姻问题反应比较强烈,要求也很迫切,有各种说法,像“没有老婆安不下心,没有儿子扎不下根”等,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这二十万官兵的婚姻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将影响安心新疆、建设新疆艰巨任务的顺利完成……总之,各级领导对新疆军区部队官兵的婚姻问题、妇女工作非常重视,当时的新疆军区领导人王震司令员、徐立清副政委、张希钦参谋长、政治部曾涤副主任等首长非常关心,高度重视,千方百计亲自筹划。

婚姻问题、妇女工作,是当时部队的“热门”话题,也是大家最关心的信息之一。新疆军区、第一兵团、第二十二兵团、二十军、五军、六军、九军及各级首长们,在讲话中都要讲到婚姻问题。我在军区档案馆的资料中发现,当时担任二军政委的王恩茂同志,1950年在二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有这么一段:“关于婚姻问题,彭(德怀)司令员说从口里动员女同志到新疆来,并且在西安、兰州、酒泉、哈密设站。家里有老婆的,可以送到西安;家里订了婚的可以送来;家里既没有结婚又没有订婚的,你家里父母亲戚能给你订一个也可以送来,送到西安去找西北军政委员会秘书处或者找新疆军区驻西安办事处,一切由公家负担,给你送到新疆来。彭司令员和王震司令员都说过而且是认真的,目前不能一下完全都接来。年轻的同志不要着急,首先是三十岁以上的同志,然后是二十八九岁的同志,二十五岁的同志还要后一步,应该按次序,小的让大的,不要乱了。一方面组织上帮助想办法,一方面是自己想办法。但我们不要把思想放在这方面,主要在巩固胜利。有了全国的胜利,个人问题也就解决了,所以我们的同志应集中思想巩固胜利,我们的毛主席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主席,一定会照顾我们的。他说,我们的经济建设会一年一年地变好,一切问题会很好解决。总之,千言万语是我们志在部队,努力工作,完成任务,个人的问题一定会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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