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63年以前,我每年夏天都在外公外婆家度过,直到我去念得东州立大学为止。该校是得州最便宜的大学。那时,看女孩——追求女孩——把女孩追到手,差不多就是我的整个世界。但是在我家负担得起学费的学校里,大部分都是农家女。我从我的好朋友史古特·切尼那里则听说沃思堡以西九十英里的得州基督教大学里,到处都是富家千金。我虽然在那一带长大,却从来没进去过。
我们想象富家千金都开着完美钣金的新款跑车,参加乡村俱乐部,而且她们住的房子底下没有轮胎。我们也笃信她们一定比农家女漂亮得多。
虽然我不认识半个富家千金,但我已经在脑海里刻画出她们的模样。十二岁的时候,我和我弟弟喜欢玩“抢拍王子”,类似扑克牌游戏。我们坐在外婆家的门廊上,慢慢翻一本席尔斯百货公司的时装目录,比赛看谁最快把手按在那页最漂亮的女孩身上,先按到的就可以把她当假想女友。我坚信得州基督教大学的女生都长得像席尔斯时装目录里的模特。
后来,还真的差不多如此。可是,我第一次和这类尤物的约会,却因为服装而酿成一场大灾难。
我亲爱的妈妈汤米总是给我们做所有衣物,因此我打包进大学的时候,皮箱里都是她用粗麻布袋精心缝制的爱心衬衫。但我到了得东州立大学,发现大部分男孩子穿的是咔叽裤和马德拉斯棉布衬衫,那种天然印度染料的棉布衬衫。粗麻布袋显然已经过时了。
我担心地打电话给妈妈:“这里的人穿衣服都跟我不一样。他们都穿马德拉斯棉布衬衫。”
“什么叫马德拉斯棉?”她问。
我想办法解释:“嗯,有点像格子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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