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岁时,我拿到了属于我的第一个棉花袋,一个很大的面粉袋。你大概对捡棉花没什么概念,所以我告诉你,就是一个字——热!老天爷,真的够热,热到地狱天使也叫好。然后还有蚊虫,从海湾飞过来的它们,仿佛有鹅那么大,而且比鹅还要凶上好几倍。
每天清晨,当天空露出一点粉红色,我们就赶着出门,这时天上还看得见星星。我会捡一整天,从我能找到的每一个棉花圆荚里捡出四到五朵棉花。圆荚弹开之后会变得又硬又脆,没多久我的手就破皮了。棉花像羽毛一样轻,但很快就变重。每天,主子都说我袋子里的棉花大概是二十磅重。好像不管我当天捡了多久,或是感觉袋子又重了很多,主子还是说里头只有二十磅。
有时候他会给我们一个代币到他店里消费。我就去那里买一颗糖果或是一块乳酪。
我就是这样认识巴比的。主子的商店在庄园前半部,我走回詹姆斯叔叔家得先经过他的屋子。那是一栋白色大房子,黑色屋顶,四周有宽敞的门廊。有一天,我走在旁边的红色泥土路上,一个像我一样穿着工作裤,年纪跟我相仿的白人男孩,从里面出来跟着我一块儿走。
“嘿。”他对我说,在我旁边闲晃。
“嘿。”我说。
“你去哪里?”
“回家。”
“你家在哪儿?”
“很远的地方。”我用下巴指指前面。
“你要骑脚踏车吗?”
嗯,这让我停下脚步来。我转过身盯着这家伙。他看起来很普通,跟我身高差不多,鼻子上有些雀斑,棕色鬈发带点红色,仿佛有人在他头上倒了肉桂。我看他的时候一边打量着他,想知道他到底要什么,为什么会想找像我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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