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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自己位置上的大明皇帝朱简炎,以及坐在左右两侧的参加讨论的官员们,其实也都已经想到了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官员品级的问题。
理论上,完全公事公办的角度考虑的话,这完全不应该是个太大的问题,甚至于大食亲王殿下都没有在这方面直接发表什么意见。
但是现场的老官僚们其实都知道,这件事情在实际操作中肯定是个很麻烦的大问题。
任何决定在执行上都会牵连出来的一系列的现实问题。
中央衙署派出机构的官员的品级,影响的不只是要新设立的大域官吏的品级,他们的级别也会直接影响到中央衙署各部官员们的品级。
大明的中央各部的组织框架,基本都是有一个主官尚书,两个佐贰官侍郎。
然后下面就是具体负责各类实际事务的清吏司,清吏司的负责人是郎中,佐贰官是主事。
财部、税部、吏部、刑部等多个中央衙署,都会直接对应下属的省份在内部设立一个同名的清吏司,专管对应省份的财政、人员、刑狱等事务。
所以每次撤藩设省,新设立一个省的同时,这些中央衙署都会对应增加一个清吏司,增加一组郎中、主事等清吏司的职务。
现在这几个大部的清吏司的郎中、主事数量,加起来都已经超过了一百人了。
而且这些人员增加速度的非常快,对应部门的尚书和侍郎都可能已经认不全了。
这其实已经超过了普通人的管理极限了。
这种机构的指数级膨胀,也是中央衙署规模同步膨胀,以及效率直线下降的直接原因。
省份的正式设立,大域正式确立后,这些清吏司是否要从对应各省的姓氏,改成直接对应大域来设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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