窸窣。窸窣。
芙洛拉一下子就惊醒了。
从窗口望出去,朦胧的天光里,果真有两只灰白色的野兔,在啃青瓜的枝蔓。芙洛拉拾起床下的一只鞋朝窗外扔去,没打中,野兔贴着地皮簌簌地跑了。
吉姆给吵醒了,咕哝着骂了一声:“丢,哪天也不让人睡安生……”
吉姆的半截话还挂在嘴皮上,翻了个身,又睡了回去。
芙洛拉光着一只脚,轻手轻脚地下楼,出了门。
天才亮了两三分,天和地交界的地方,刚有了隐约一丝的青白。芙洛拉知道,这会儿巴克维尔镇里连看门的狗都还没醒,鸡公的脑袋还窝在翅膀底下打呼噜,她是全镇第一个起床的人。金山的地盘离天近,天光好,日头也早,天睁开第一眼的时候,她就躺不住了。这是下地干活最好的时辰,蚊虫散了,风是清凉的,土带着隔夜的露水,湿湿的,下锄只用半分力气。庄稼人都是赶这个时辰下地的,地种得好不好,就得看人舍不舍得起早。
芙洛拉路过猪圈,猪被她的脚步声惊醒了,从栅栏门里探出头来,哼哼地闻着她的裤脚。猪是旧年入冬的时候买的,一公一母,如今已经长得半大了。芙洛拉推开猪嘴,径自咚咚地朝田里走去。
笼里的鸡也被她吵醒了。一只鸡公抖抖翅翼,喔地叫了一声。一只醒了,一窝都醒。一窝醒了,一街都醒,全镇的鸡顿时叫成了一片。
芙洛拉知道鸡和猪都饿了,正仰着脖子等食。她狠狠心走了。还不到喂食的时候,得等她在田里干完了活,收过了地里的烂菜叶子,剁成块,和着昨晚酒馆里的残渣剩饭,再加上几碗洗米水,那才是饲料。
下了地,她就把脚上的那一只鞋也脱了。光脚踩在土里,她只觉得有一股蛮力从脚心生出,一路升到腰腿胳膊,每块骨头每根筋,都想响响地哼上一声,连眼神,都变得清明了起来。她知道,那是土地娘娘在挠她的脚、挠她的心呢。骑在马上,走在石子路上,她都是虚慌的。只有踩在这湿黏的烂泥里,才叫她有生了根似的胆气。她像是地里的菜,在土里就有精神气血,离了土就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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