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就蒙古汗国长年所积弊政,在“祖述变通”的思想指导下,也着手进行政治变革。
改元立号,健全法度纪纲。成吉思汗建国,以部族名称为国号,即蒙古汗国。从铁木真到蒙哥,五代大汗均无年号,而以生相为纪年,如龙儿年、兔儿年等,有诸多不便。公元1260年农历三月,忽必烈称汗。在汉臣郝经等建议下,五月,建元“中统”,结束了蒙古汗无年号的历史。中统五年(公元1264年)八月,下诏改当年为“至元”元年。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十一月,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颁诏改国号为“大元”。
蒙古汗国创始以来,因各种制度不全备,弊端愈发明显。导致“法度废则纲纪亡,官制废则政事亡,都邑废则宫室亡,学校废则人才亡,廉耻废则风俗亡,纪律废则军政亡,守令废则民政亡,财赋废则国用亡。天下之器虽存,而其实则无有”(《郝文忠公文集》卷三十二)。这时,一些汉臣如姚枢、李治等直谏,请求立法度,正纲纪。具体措施为“立省部”,“使庶政出一”;“定法律,审刑狱”;“设监司,明黜陟”等。忽必烈都一一采纳,“动则见询”。令刘秉忠、许衡酌古今之宜,定内外之官。官署为中书省总政务,枢密院掌兵柄,御史台司黜陟,其庶务由寺、监、卫、府等分担;在外有行省、行台、宣慰司、廉访司,其治民者有路、府、州、县,长官由蒙古人充当,汉人、南人为卿贰。于是,“一代之制始备”。
忽必烈为了加快对汉地统治的改善,不时地将自己的统治中心南移。公元1256年,他令刘秉忠在桓州东、滦水北,建城郭于龙冈,名曰开平(今内蒙古多伦),后称汗于此地。至元四年(公元1267年),又命刘秉忠在金中都建筑宗庙宫室。于是,忽必烈定国都名为大都(今北京),又称汗八里(蒙古语意为汗的城)。从此,大都成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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