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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杂抄》-(18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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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一)

观人生法,不惟暂,惟常;不惟显,惟微;不惟矜,惟忽。

观人之法,在于观人怎样消磨他的空间时间,他自由支配的日子。

(一八二)

《东熟读书记》,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皆圣人之学也,惟圣人能兼备之。诸贤则各为一科,所谓学焉,而得其性之所近也,惟诸贤各为一科,故合之而圣人之学乃全。后世或讲道学,或善辞章,或优干济,或通经史,即四科之学也。然而,后世各立门户,相轻相抵,惟欲人之同乎已而不知性各有所近,盖能同出一途?徒费笔舌而已。四科之学,非但不可相抵,抑且不可妄谈。讲道学者,谈辞章,办政事者,论经学,皆多乖谬。辞章经学两家亦然。幸而其说不行,但为识者所嗤而已;不幸而其说行,则更误人矣。凡非己之所长者,不必置喙也。

无梦楼案:此当可为政治家与文学家鉴赏也,"妄谈"家以为何如?

(一八三)

《礼·书仪》,君子不食溷余,道健自乐也。

无梦楼案:中土二千年封建社会中的士,尚风节则有党锢,而标致则多清谈。不罹罪于当权,即遭讥于正人。迸有道德之累,退有名利之殃,节义之玷,爵禄之疵。惟君子方可乐其道,小人仅能便其器也。

(一八四)

公者,众人之利益所在也;正者,真理之基础所在也。无我为人者公,然无我非同流合污,迎合落后。因之必以正。

得失虽在己,公道实在人心。

(一八五)

治道之妄在于行之以信,震之以威,平之以情,持之以法,破庸人之见,求补剂之宜。灼见可行,则宜成断,远为稳固之计,无图且夕苟且之安。

(一八六)

董仲舒曰,不学春秋,处经事不知宜,处变事不知权也。是以不学春秋,无以主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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