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多神崇拜在最初是比较“自然”的,因为一开始宗教并不是一组结构漂亮的道德系统,或甚至一整套宇宙秩序的思维。最原初的崇拜和道德殊少牵扯,它毋宁是功利的,如弗雷泽说:“宗教被认为是一种超人的控制自然发展或人类生命进程的抚慰或调节力量。”问题在于,人的欲望和恐惧是多样的、多层面的,一如他的生存有诸多需求,他要食物,要生殖繁衍,要面对生老病死,要防御陌生人的杀戮掠夺,要晴天要雨水,要免于不定时暴烈袭来的毁灭性厄运云云,他需要多种正面的神秘力量帮助他抚慰他,也需要巴结多种邪恶力量以躲避攻击。今天,我们站在某种除魅之后的历史点上,当然可以说这些是“幻觉”,就算这样这也不是“一种”特定的幻觉,而是诸多细碎的、黏附于生活的幻觉,并不急于组织起来,因为人们在意的是崇拜是否“有效”,而不是首尾逻辑一贯秩序井然。
因此,要问从埃及出走、流浪于旷野并觊觎迦南牛奶与蜜之地意图暴力夺取的犹太部族何以把神凝结为一,也许我们可转而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使人们的多元需求尖锐地收拢成单一需求?最显著是在有着单一巨大危难到生死存亡几乎一线的特殊时刻,就像今天各民主国家护卫着多元民主的宪法,同时也都有紧急权力赋予掌权者的特殊设计,人们甘心(或不太甘心)抛弃或至少冻结自身的多元需求及其权力主张,以换取一个强大的臂膀好先度过眼前难关再说。
因此,尽管糅合了神典(E)耶典(J)、成书晚于公元七世纪,但今天我们看《旧约》,尤其是“摩西五经”里的犹太一神耶和华,基本上仍清楚保持着种族动员的暴戾形象,彼时的耶和华是战神、部落神、火山神,或他自己最爱自称的“忌邪的神”,颁布诸多惟一死刑的简陋律法而殊少道德关注(种族动员时亦是道德冻结时),他通常严格要求击杀战败外族的一切有生之物,不留活口,最仁慈的一次则要求大卫王用绳子丈量俘虏大小,“量二绳的杀死,量一绳的存留”以斩草除根对手的一切可能战力。其中更代表性的是《撒母耳记上》的一段记述,彼时犹太的第一位国王扫罗,不管是基于一念不忍或贪财,只是放过了亚玛力王亚甲一人和畜群没杀,由此便大大激怒耶和华,决定要将这个新国家“赐予比你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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