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瘟疫”是用来理解艾滋病这种流行病的主要隐喻。正因为艾滋病的出现,以前那种把癌症当作一种流行病甚至一种瘟疫的普遍误解,才似乎变得无足轻重了:艾滋病使癌症变得平淡无奇。
瘟疫(由拉丁语plaga而来,意思是“突然发作”、“伤口”)一词,长期以来一直被隐喻地加以使用,用来指最严重的群体灾难、邪恶和祸害——如普洛克皮乌斯在其诽谤性杰作《秘史》中称查斯丁尼皇帝比瘟疫还坏(“躲过其淫威的人比躲过瘟疫的人还少”),同时也通指众多令人恐惧的疾病。尽管被固定地称作瘟疫的那种疾病导致了传染病历史上最致命的传染病,然而,一种疾病并不一定非得以一个无情杀戮者的面目出现,才被看作是瘟疫。患麻风病现在几无性命之虞,然而,即便在一〇五〇年到一三五〇年间其最为肆虐的时候,也还不被看作瘟疫。梅毒一直被看作瘟疫——布莱克曾谈到“以瘟疫来毁坏婚姻之灵车”的“年轻妓女之咒”——但这并非是因为梅毒经常导致死亡,而是因为它让人丢脸、使人无地自容、令人厌恶。
被看作是瘟疫的通常是流行病。此外,这类疾病的大规模发生,不只被看作是遭难,还被看作是惩罚。把疾病当作惩罚,是对病因的最古老的看法,也是一种为真正够得上医学高贵名声、关注疾病本身的人所反对的看法。希波克拉底曾就流行病写过数篇文章,特别把“上帝之怒”从腺鼠疫的成因中清除出去。但在古代被解释为惩罚的那些疾病,如《俄狄浦斯》中的瘟疫,并不被认为是丢脸的,这与麻风病以及随后的梅毒后来的情形不同。就疾病在那时所获得的意义而言,疾病是群体灾难,是对共同体的审判。惟有伤残,而不是疾病,才被看作是个体的报应。要在古代文学中找到与那种有关令人蒙受羞辱、避之惟恐不及的疾病的现代看法相类似的东西,人们只能勉强举出菲罗克忒忒斯及其散发恶臭的伤口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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